20241208版本

供應商永續發展承諾書

 

工業技術研究院為落實永續採購政策,將此政策推廣至供應鏈及價值鏈,並期盼與供應商、承包商及商業夥伴們一同推動並遵循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人權及環境保護等國內相關法令規章及國外永續倡議,實踐環境、經濟、社會(包含人權)之永續議題,懇請供應商、承包商及商業夥伴們配合以下事項:

一、 誠信經營及公平營運:

  1. 基於誠信原則,以誠實、公平、透明、合法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2. 不使用價格操縱、賄賂、壟斷傾銷或任何類似等同行為的協商,企圖操縱供應商評選結果。
  3. 不協助或默認價格操縱行為或使用掠奪性定價的方式得到合作機會。
  4. 不協助或默認以串通投票或任何等同類似行為的方式得到合作機會。
  5. 願配合本院之供應商定期考核及ESG盡職調查,如實揭露永續相關資訊。

二、 人權維護:

  1. 嚴禁歧視、不公平、騷擾、強迫勞動…等違反法規、〈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全球盟
    約〉相關人權倡議的政策。
  2. 嚴禁在採購實務的流程中協助或默認對人權造成負面影響的任何行為。
  3. 提供申訴管道,以確保採購流程實務中的人權政策具回應性及有效性,以降低/減緩對人權
    造成的負面影響。
  4. 不使用衝突礦產原料,以確保人權於價值鏈的供需活動中受到維護。

三、 勞工權利:

  1. 遵守相關勞動法令規定,確保勞工之環境安全與衛生受到保障。
  2. 確保勞工於特殊環境或執行特殊工作內容之前進行說明及教育訓練。
  3. 遵守勞動相關法規,並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機制,以確保僱用、解雇與資遣相關執行之合法
    性。
  4. 遵守勞動相關法規,以防止發生任何侵犯勞工權益的事件。
  5. 提供申訴管道,以確保採購流程實務中的勞工權利政策具回應性及有效性,以降低/減緩對
    勞工權利造成的負面影響。

四、 環境保護:

  1. 落實環境保護管理並遵守相關法規,包含溫室氣體盤查、水資源管理及禁用有害物質。
  2. 落實廢棄物妥善處理,以確保遵守法規及保護環境。
  3. 使用再生能源及提升運輸或設施能源效能。
  4. 落實環境影響評估,以確保營運過程將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5. 推廣並支持生物多樣性及不毀林倡議。
  6. 提供申訴管道,以確保採購流程實務中的環境保護政策具回應性及有效性,以降低/減緩對
    環境面造成的負面影響。

五、 顧客權益:

  1. 提供確實及公正的透明資訊,使顧客了解產品/服務永續相關之資訊。
  2. 提供產品/服務安全的使用及保存資訊,以確保維護顧客的健康及安全。
  3. 不隨意洩漏客戶個人資訊,並同時做好資訊安全之維護,以有效維護客戶之人權。
  4. 提供申訴管道,以確保採購流程實務中的顧客權利政策具回應性及有效性,以降低/減緩對顧客權利造成的負面影響。

六、 社會參與:

  1. 積極尋求與商業夥伴協同進行社會投入計畫,以促進社會發展,並將永續供應鏈意識推廣至
    更高層次的價值鏈。
  2. 維護及推廣促進當地社區之居民健康、安全用水等基礎衛生相關議題。
 

本供應商了解並承諾履行上述事項,以善盡企業永續責任、實踐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基本人權,如發現缺失,將立即採取必要之糾正措施,以落實並持續改善。